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销售游戏点卡犯什么罪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销售游戏点卡犯什么罪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买卖5张银行卡是啥罪?
买卖银行卡的罪名要依据其使用该信用卡的用途而定,一般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。其具体的定罪判刑要依据买卖***的张数以及***的类型而定,一般会对去犯罪嫌疑人判处三年以下***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买卖5张***可能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,具体罪名可能有以下几种:
1. 诈骗罪: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使用虚假的身份、信息或手段,以获得不当利益的行为,如用他人***进行交易、盗刷等。
2. 贩卖、出租、传授***信息罪:出售、租借或传授他人***信息,使其可以非法使用他人银行账户资金的行为。
3. 买卖非法持有的***罪:出售或购买非法获取的他人***,即非法持有的***。
以上都是涉及***违法行为的罪名,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,具体罪名和相应的处罚会有所不同。因此,在任何情况下,买卖***都是不被允许的,可能会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。
最高人民***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《关于办理电信网络***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(二)》(《意见二》)规定,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,将涉嫌构成犯罪。其中,如果有下列情形的,则按照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定罪处罚:(一)收购、出售、出租***、银行账户、非银行支付账户、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、网络支付接口、网上银行数字证书5张(个)以上的;(二)收购、出售、出租他人手机卡、流量卡、物联网卡20张以上的。
二、进一步规范了关于“明知”的规定
非法出售、出租“两卡”的行为人已经成为信息网络犯罪的“帮凶”,《意见二》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帮信罪的认定。对于明知的认定,《意见二》规定,应当根据行为人收购、出售、出租***、银行账户、非银行支付账户、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、网络支付接口、网上银行数字证书,或者他人手机卡、流量卡、物联网卡等的次数、张数、个数,并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、既往经历、交易对象、与实施信息网络犯罪的行为人的关系、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的时间和方式、获利情况以及行为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,予以综合认定。
《意见二》明确,电商平台预付卡、虚拟货币、手机充值卡、游戏点卡、游戏装备等经销商,在公安机关调查案件过程中,被明确告知其交易对象涉嫌电信网络***犯罪,仍与其继续交易,符合帮信罪规定的,以帮信罪追究刑事责任。若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四、再次明确,即使上有犯罪嫌疑人未到案,不影响帮信罪的认定
最高人民***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《关于办理电信网络***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(《意见》)规定,电信网络***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或案件尚未依法裁判,但现有证据足以证明该犯罪行为确实存在的,不影响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认定。
《意见二》再次明确,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***犯罪提供技术支持、广告推广、支付结算等帮助,或者窝藏、转移、收购、代为销售及以其他方法掩饰、隐瞒电信网络***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,***犯罪行为可以确认,但实施***的行为人尚未到案,可以依法先行追究已到案的上述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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